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拥护安徽省厨具商会章程。
(二)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。
(三) 厨具及厨具相关产业的骨干企业或组织。
(四) 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,无不良市场经营行为记录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执行国家制定的政策;
(二) 遵守本会章程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,不得损害国家、行业和其他会员企业的利益;
(三) 执行本会的决议;
(四)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五) 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;
(六)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、数据,完成本会委托的其它工作;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 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;
(三) 在本会开展行业评优,推荐名牌产品、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、提供信息、标准等方面享有优先权;
(四)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关于安徽省厨具商会会会费收取办法及标准的意见
(草案)
根据民政部、财务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(民发(2003)95号)精神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1、为了维护商会的正常的工作,安徽省厨具商会制定了《安徽省厨具商会会费收取办法及标准》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。
2、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会员单位应按标准,及时交纳。
3、商会收取会费后,应由财政部门向会员单位出据安徽省会员会费专用收据。
4、商会会费收取及使用情况,将按年度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报,并接受理事会及工商联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监督。
5、商会收取办法及标准,将根据商会自身发展情况分阶段进行调整,调整方案需经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后才能执行。
6、本《意见》自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,解释权在理事会。
安徽省厨具商会筹备组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
安徽省厨具商会会费收费标准
(草案)
收费标准如下:
序号 | 商会职务 | 会费标准(元) | 备注 |
1 | 会 长 | 100000元/届 | |
2 | 执行会长 | 50000元/届 | |
3 | 副会长 | 3000元/年 | |
4 | 理 事 | 1500元/年 | |
5 | 会员企业 | 500元/年 |
注:每届五年
安徽省厨具商会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